一、业务介绍
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的接收存档服务。
二、申请条件
有就业单位且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在福州地区(含平潭地区)的流动人员(非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)。
三、申请材料
1、现就业单位所在地在福州地区(含平潭地区)的: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②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单位盖章);③现就业单位社保缴交证明(需社保局盖章);
2、已落实就业单位且户籍地在福州地区(含平潭地区)的: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②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单位盖章);③现就业单位社保缴交证明(需社保局盖章);④福州地区户口本复印件。
四、办理流程
五、注意事项
1、劳动合同上未注明公司地址需补充完整;
2、劳动合同有涂改部分需盖单位公章校对;
3、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《委托书》及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,《委托书》签名须手写;
4、根据中组部要求,档案严禁自带,我中心暂不接收任何自带档案。
六、办理时限
办理材料齐全,服务窗口即时开具调档函。
办公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小桥巷19号,六一新苑2号楼七层(福州市鼓楼区水部派出所楼上)
服务窗口电话(代理人员业务办理、职称、户口、档案转出等):0591-87667351/61
市场部电话(招聘会业务、应届毕业生业务办理、档案调入咨询与申请等):0591-87667381
党务部电话(党务业务办理):0591-87667391
服务网址:www.fjqnrc.com(福建青年人才网)
微信公众号: fjqnrc
编辑: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