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条件:
已在福州地区(含平潭地区)就业,且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代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。
二、申请材料:
1、户口本(或学校集体户口单页或户口迁移证)原件;
2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
3、就业协议书(或劳动合同)原件及复印件,如果就业协议书上的盖章单位是省外公司驻福州办事处,须提供该公司的在职证明;
4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(报到证上须盖章,盖章单位必须与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一致);
5、《人口信息核对表》1份(需填写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、本人身高及血型);
6、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;
7、一寸照片2张(彩、黑均可);
8、报到证开具后次年落户的还需提供:①与报到证上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单位盖章);②报到证上的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交证明(需社保局盖章)。
三、办理流程:
四、注意事项:
办理有效期为报到证开具时间开始到次年年底。
五、办理时限:
办理材料齐全,服务窗口即时受理,5个工作日内送公安部门户籍窗口办理。
中心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小桥巷19号,六一新苑2号楼七层(福州市鼓楼区水部派出所楼上)。
咨询热线:
1. 服务窗口电话(代理人员业务办理、职称、户口、档案转出等):0591-87667351/61。
2. 市场部电话(招聘会业务、应届毕业生业务办理、档案调入咨询与申请等):0591-87667381。
3. 党务部电话(党务业务办理):0591-87667391。
上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00-17:15。
服务网址:www.fjqnrc.com(福建青年人才网)
微信公众号: fjqnrc
编辑: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